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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镇党委、政府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执行、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。 2、做好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,掌握计生工作动态,及时向党委、政府和计生领导小组汇报情况、提出工作建议。当好党委、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、助手。 3、以服务所不阵地,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。 4、以婚育学校为阵地,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。 5、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“三结合”工作,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。 6、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 7、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,倾听群众呼声,为群众排忧解难,依法查处计生案件。 8、指导所属各村(居)委会制订好《村(居)民计划生育公约》做好对所属各村(居)委会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、检查、督促;做好对村党支部委员,村(居)委会成员、计生办工作人员、育龄妇女小组长和计生宣传员的计生专门业务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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